老板无理要求。你可以只管走人,到时候拿工资即可,单位不给工资或不办退工手续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免费)。但前提是,你要证明你已经按劳动法的规定提前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的证据。
你好;你虽然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但是负责人还要你再做几天,看来你是答应了,不然你不会“去了一天”,第二天没去是不应该的呀,单位算你旷工虽然有些牵强,但是从制度上来说也是对的。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