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追讨工资几点法律问题

我在一家酒店干了12天,感觉工作不适应于是离职当天通知酒店后离开。期间未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劳动法支持我全额讨回工资吗?未签合同,我有法律责任提前通知酒店我要离职吗?如果我不能全额讨回工资请告诉我,喔违反了劳动法那些内容,以及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据此克扣我的工资。谢谢!
2026年09月28日 11:4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未i签订劳动合同你可随时离开,无需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你也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全额工资。
纵横法律网-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姜文鸽律师

网友(2):

1、酒店未违法-----法律规定1个月内必须和你签合同
但您还未到一个月就离职
2、您自动离职,且不满一个月的,那就需要协商解决,
您也可申请仲裁,但最多是按天支付报酬
您还需要提供在酒店工作多少时间的证据

网友(3):

这种情况我认为你应当是处于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要提前三天通知酒店方就行了。而你目前是当天通知当天就离开,明显不妥。想讨回全额工资,可是你却违法在先。关于合同,1个月之内签就可以了,所以你要离开当然有责任提前通知酒店。用人单位如果在你进去时有规定说矿工扣钱的规定,克扣你矿工那几天的工资还是有权利的。建议你去当地的劳动局或者街道里的劳动所反映问题。会得到圆满的答复。

网友(4):

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会为你解决,试用期可以自动离职!无权克扣!

网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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