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18周岁就已经成年,就具有独立的民事能力了,也就是需要承担因自己的行为导致的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你的女儿都已经28岁了,十年前就具备了独立民事能力,她做事引起后果,完全可以有她自己负责。但中国父母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父母,对孩子总是大包大揽,所以,你的孩子做的事情虽然可以有她自己负责,但作为父母如果无法放下,那就只有帮忙。如果可以彻底放下,完全可以不去管子女的那些烦心事。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法律没有规定父母有义务给子女还债。
但父母和子女在经济上和财产上没有完全分开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