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按照你的描述,是你投诉某厂方在其生产的面粉中掺有变质小麦,然后加工成面粉后对外出售。对吗?
这里不知道你提供的证据是些什么证据。但站在行政执法部门的角度,如果已经加工成了面粉了,那么莓变小麦的形态已发生了改变,不能直观地看到其掺杂的过程和结果,如果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就只能对其生产出来的面粉进行抽样送检。
正如你所描述的一样,抽样送检后,该面粉为不合格产品。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行政管理机关是要将抽检结果告知被抽检单位(面粉生产企业),被抽检单位或个人可以在15日内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可以申请复检。如果复检结果还为不合格,那么就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自然这里就用不到你提供的投诉证据了,你的投诉证据可以作为旁证来支撑其面粉不合格的依据。
希望能帮到你。
直接拨打当地工商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