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录:
(1)6月2日:
借:原材料-G公司**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G公司
(2)6月12日:
借:应付账款-G公司
贷:应付票据
(3)6月15日:
借:应付账款-L公司
贷:银行存款
(4)6月23日:
借:原材料-H公司**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H公司
(5)6月30日:
借:原材料-S公司**材料
贷:应付账款
(6)7月10日:
借:应付账款-H公司
贷:银行存款
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1)6月2日:
借:原材料-G公司**材料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360
贷:应付账款-G公司9360
(2)6月12日:
借:应付账款-G公司9360
贷:应付票据9360
(3)6月15日:
借:应付账款-L公司11700
贷:银行存款11700
(4)6月23日:
借:原材料-H公司**材料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5100
贷:应付账款-H公司35100
(5)6月30日:
借:原材料-S公司**材料25000
贷:应付账款25000
(6)7月10日:
借:应付账款-H公司35100
贷:银行存款35100
(7)7月15日:
借:应付账款-**公司3000
贷:营业外收入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