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至于中午的吃饭时间和午休时间 法律无明确规定 要看单位制度。一般来讲,基本上都不算工作时间的。个别除外(各大部委早九晚五)。
虽然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但是《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第3条规定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你们单位如果中午只休1小时,你们每天工作的时间一定是超过了8小时了。
不算。你说:“另外吃饭、休息都是人的正常生理需要,就和人要上厕所一样。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午吃饭、休息时间应当算工作时间。”按你的这个逻辑,晚上在家睡觉也算工作时间了?没道理呀!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午的时间是否算,要看单位的工作性质,只要不超过一周的工作时间,
不算,但是知道了又有什么用?还是要被老板剥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