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描述下本人目前情况吧。我本来是今年要去英国读本科,9月份递签,未满十八岁,因为没有交出生证被拒签。其中签证过程中大使馆有给我打电话说让我补交材料(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由于我当年出生在小诊所没有出生证,且不是独生子女,没有办法交。于是去当前户口所在地(迁过一次)办了亲属关系证明,没有公证,但是盖了派出所的章,然后交上去了,结果被拒签了。现在是Gap year 打算明年9月走,所以需要重新签证。明年我就满十八岁了,但是出生证问题仍然无法解决。父母和我分开三个户口本,且我迁过户口。想问一下:明年成人了,如果把资金放在自己名下还需要出生证吗?如果真的一定要出生证,现在可以怎么办理呢?派出所办理后公证可以用吗?被拒签过下次再签需要解释什么吗?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