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里有物品被盗,这是刑事案件,有视频作为证据才能抓到小偷这样的证据是合法的。如果是民事案件采取偷拍偷录也不一定都是非法取证,所以你这样采集的证据是合法的。
就像是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安装摄像头,比方说饭店里就有很多摄像头,如果客人有贵重物品丢失也可以查看视频录像发进行取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中指出: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这一批复确定的排除标准过于严厉。在现实生活中一方当事人同意对方录制其谈话的情形及其罕见,特别是在行政机关检查工作中对违法行为进行录制,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行为进行录制,这些都不可能得到对方的同意。
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情况获取的视听资料法院不予认可:一是偷拍偷录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如擅自安装窃听器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获取的证据;二是偷拍偷录通过非法途径取得,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除此之外,私自取得的视听资料,经过质证,对方不能证明是偷录、偷拍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有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