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说:“布施给我的功德等於布施给乞丐中之下贱者”?
可是他也说过:以清净心布施给一个无道德的凡夫,预计可得到一千倍的回报;布施给一位有道德的凡夫,预计可得到十万倍的回报;布施给一位不在佛陀的教法中,但由於禅定的成就而解脱欲乐贪染之人,预计可得到十万乘十万倍的回报;布施给一位已进入证悟须陀洹果之道的人,其回报是无法计算、无法衡量的;更不必说布施给须陀洹;或已进入证悟斯陀含果之道的人;或斯陀含;或已进入证悟阿那含果之道之人;或阿那含;或已进入证悟阿罗汉果之道的人;或阿罗汉;或辟支佛;或佛陀──圆满觉悟者。 类似的说法有很多译本,大概意思就是这样,布施给一位有修为的人比得上布施给很多个没有修为的人。但这不是与众生平等众生都具有佛性,不分别不住相矛盾而大相径庭吗?还是这些都是后来人杜撰上去的,根本不是佛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