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员工: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本周起公司实行每周六下午休息制度。如各位员工工作计划有变动下午正常上班

通 知 全体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本周起公司实行每周六下午休息制度。如各位员工工作计划有变动下午正常上班。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完成工作。特此通知! 这个通知这样写行么那里需要修改的请各位帮帮忙!!!!
2026年09月28日 12:0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个通知的内容违法无效。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双休是制度,一般情况下,周六应该安排休息。每周六上班作为制度是不可以的。
   如果因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加班,应该写明加班原因、加班具体时间。并写明依规定计发加班工资金。周六无论上班半天还是全天,都应该发双倍工资的。    下面是通知全文,供参考。                           通  知

全体员工:
   因近期公司业务工作忙,经公司研究决定,本周六公司上午上班,下午休息。如员工工作需要,下午正常上班。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完成工作。公司将依据实际加班情况计发加班工资金。下周六是否加班,临时通知!                                      单位名称:                                                                                                       2015年  月  日
 

网友(2):

如是经公司研究决定的,那可否认为这是一个作息制度?所以应该如下出台你的通知:
通 知

全体员工:
经公司研究决定,为了让大家多一点休息时间,自本周起公司实行每周六下午休息制度。请各位员工在保证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适当调整自己的工作计划。如有特殊情况在周六下午需要完成个人分内工作的,请以工作为重,把工作完成好再下班。
特此通知!
2012年9月26日
当然我不知你公司的性质是什么,有多大?可能还不太完善,只是一个参考,谢谢!

网友(3):

  该通知不符合劳动法规定休息休假的规定,通知只规定了周六下午休息的问题而没有规定如何补休,故该通知建议给予修改。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网友(4):

什么公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