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房东要求我们交齐剩下房租,合理吗?

公司租了办公楼,签了3年的合同,现在已租一年半,由于公司原因,想提前终止合同,租房时交了押金2万,我们没有想过要回,可是房东还要我们交齐2年房租,说我们违约,耽误了他租房,这样做合理吗?
2026年09月23日 10:01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们提前终止合同是属于违约, 房东有权利不退还押金,

但是房东要求交付剩下2年的房租,这是完全无厘头的做法, 你们并没有使用他的房子,根本就没义务去交给他剩下两年的房租,

所以,语气强硬一点, 押金肯定是不要了,
但是其他的钱,让房东有多远滚多远,如果他不依不饶,可以报警告他敲诈勒索。

网友(2):

押金不要,直接走人就好啦,没理由再要你两年的房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