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你的情况判断,你存在以下几条问题:1、试用期间长假;2、兼职;如果单位有实际证据,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赔偿,没有明确的双倍提法。如果仲裁,,单位没有明确违规,即使违规,劳动监察部门也只会要求整改,对你并无其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