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有什么用,能要回被扣的工资吗

提出辞职, 本来商量是不是可以提前走的 老板问为什么不提前一个月提出 我说如果不可以提前走的话 也可以留下来一个月的 但老板说那你还是走吧 结果 到发工资的时候不把工资发来 我刚如何处理?
2026年09月24日 11:02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所说的公司无辜扣押员工的身份证,克扣工资,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辞职走人)。公司涉嫌违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申请仲裁。只要你能提供相应的理由和证据,肯定能要回所扣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为你补缴;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公司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并给公司以处罚;给你们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网友(2):

任何时候克扣工资都是违法的,你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一定能帮你要回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