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狸子主席走在大街上,内急,欲拉翔,遥看四面无人,就地解决。舒放中,冲出一狗,此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狸子翔吞下,既且舔尚未完事的狸子臀。完事之后,主席才得以一看,惊奇的发现,此狗皮毛色泽异常鲜明,表现为彩。从前,此狗深得狸子喜爱。 其原因,岂是尔等凡夫俗子所理解。
首先他申请吧主,然后申请成功,最后上位。
彩色是陪P夫 给他舔翔上位的
被大狸子日上位的。
彩色狗 。。。最爱大狸子
难道不是一脱成名我是14我会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