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话题切入,引入论点-人们总喜欢到没有去过的地方看风景。
本论:1、新鲜的事物总是吸引人;
2、探索新事物是人的天性;
3、墨守陈规不会开创风景;
结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时刻变化的风景才是最美的风景。
风景不一定是真正的大自然的风景,你可以分节写。第一段你可以写熟悉的地方为家庭,然后写一个你爸妈的一段小插曲来体现你家庭的和谐美好,第二段你可以写你熟悉的地方为学校,看到同学们的互帮互助,让谁谁感到温暖,感到有家的感觉,第三段你可以写你熟悉的地方时回家的马路上,你看见红领巾扶老奶奶过马路,拎东西等等,这些都是风景。
你在按照我的思路扩写一些,从我家到学校,要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学校就在十字的最北端 到校每天都要走这里过每天都能看到小叶手机美容店 我的第一部手机 是用爸爸的稿费给我买的。爸爸带我去这贴的膜,小小的一片塑料薄膜,贴在上面,不经意是发现不了的,也正如这条走了两年多的十字路口。
路两边的文具店、书店、小餐錧还有洗衣店,对着学校摆开阵式,我很少留意,这间小小的不足十平方的小店给我印象是最深的。店主是一个左手有肢障的伯伯,那次贴膜他贴了一阵子,歪了,还给我重贴,而他的儿子还是侄子?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子坐在最里面,给手机画彩妆。。。。。
下面的自己扩展吧,怎么发展看楼主自己的
600字不是问题的。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
1.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什么是风景?有人只是客观地认为是一些美丽的景色,更有甚者认为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从来没有看过的地方。一个从来没有看过的景色才能称之为风景,这些人太过于肤浅。你每天经过的那条普普通通的小河难道不是风景?你每天用大部分时间呆着的校园难道不是风景?每个地方都有风景,但熟悉的地方的风景会让你更加地惊讶。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我每天上学时都会经过一片小竹林,那里的竹子青翠欲滴,挺拔苍劲。可能大家觉得不就是一片竹林吗?有什么好看的,就这也能成为风景,真是荒唐啊!我刚开始也是这么想,但是有一天我的主意变了。
那是春季的一天,在家无所事事,便走出门闲逛,无意间走到了这片竹林,我仰望着天空,鸟儿慢慢地苏醒了,朦胧中夹杂着鸟儿清脆悦耳的叫声。我低着头正沉思着学习的压力,脚下不经意绊到了一个石头,险些摔倒。仔细一看,在大石头的下方有一个屹立着的竹笋,没有半点的弯曲,它挺着腰杆,傲然面对着大石头的挤压。我被这景象所惊呆了:如此的顽强,如此的执著,如此的有信念。突然间有一种顽强的气息扑鼻而来,这气势逼人心喉,让人窒息。这就是坚强的象征!没有比这更好的诠释了。今天,我是真正地感受到了破土而出的威势。我恍然大悟,学习不是如此吗?我们好比大石头下的笋子,而那些困难疑惑就如那块石头,我们要有破土而出的气势好勇气去面对它。
事过几天后,我又来到了那片竹林,那块石头已经翻在了一旁,那竹笋却更加挺立。
从那以后,我就对那片竹林产生量浓重了敬重之情。只要在我闲暇时刻,我都会走进竹林,看看那些竹子是否依旧,偶尔也会看到鸟儿在竹林嬉戏,慢慢地我把这里作为我心中最美丽的风景了。现在已经步入了冬天,可是翠竹依旧,还是那样的挺拔,那样的苍劲。
那里成了我最熟悉的地方,也成了最美丽的地方。每个地方都有风景,熟悉的地方风景却更加优美、雅致。看看学校河边的垂杨柳,看看你的教室一角,同样给你美的感受。因为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2.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走在学校的大道上,跨过一步步台阶,路旁的景色对你而言早已失去了吸引力,只是匆匆一瞥便跳过去了;坐在教室中,翻开书本,摩挲着熟悉的纸张,掠过早已学过的文章,寻找今日的主题;回到家中,快速接过妈妈手中热气腾腾的饭碗,头也不回地回到座位上埋头吃饭……对于这些早已熟悉的事物,若细心观察,也许会有新的发现。
走在石阶上,缓慢地走着。仰起你那一直低着的头,看看周围吧,你会发现:嗯,今天地上的落叶又增多了,仔细嗅一嗅,还有一股微酸的味道。草坪上的草虽值深秋,仍然保持着绿色,今天一看,绿色更加幽深,像一个漩涡似的要把你吸进去。哦!梧桐树那光秃秃的树枝上是什么?是一个贴着树干长起来的小片蘑菇!它是如此的生机勃勃,贴着颜色相近的树干尽情舒展身姿,为能够在深秋存活而窃喜,你不禁也跟着欢欣起来。
坐在教室里,翻开书本,制止你那快速翻阅的手,回顾前面吧!你会发现:史铁生对待母亲真实恶劣。纵使腿已断,母亲对他几十年的养育之恩就能如此被抹杀吗?母亲死后再来反省,无论对谁都是苦涩的;琼珊因为最后一片叶子而存活下来,你要感慨精神力量的强大,那最后一片叶子赫然已成为她最后的希望。它似一强健的手臂将琼珊从绝望的深渊中救出。
回到家中,接过母亲手中的饭碗,擦亮你的眼睛,看一看你的母亲吧。你会发现母亲的手早已不复往日的光滑,变得粗糙。为了给你做饭,十根手指已变得通红肿大。她的眼角多出了几条鱼尾纹,此时她正慈爱地注视着你,眼角的鱼尾纹因微笑而加深,却在灯光的映照下为母亲镀上母爱的光辉。
仰起你的头,放慢你的手,擦亮你的眼睛,用心去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物,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因为: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引论:从旅游这个话题切入,引入论点-人们总喜欢到没有去过的地方看风景。
本论:1、新鲜的事物总是吸引人;
2、探索新事物是人的天性;
3、墨守陈规不会开创风景;
结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时刻变化的风景才是最美的风景。
例如:第一篇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将心交于风,将梦托于云,将情系于远方,大千世界任我逍遥。——题记
月亮把目光投向远方,皓月千里,于黑暗中创造了万顷光明;溪流把视野凝于远方,百川到海,于渺小中成就了辽阔无垠;智人把梦想放飞远方,矢志不渝,终成璀璨高挂历史苍穹。(比兴,铺陈,点题)
看,雄鹰奋飞,与日月共舞;鹏鸟振翅,与昊宇争雄。(对偶,句式整齐,概括下文)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曹操,心怀大志让他将智勇挥洒于世,成就了一代枭雄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一生对远方的不懈追求,让他幻化成一只矫健的雄鹰,高飞在历史的天空。
听,血雨腥风,淋漓无限豪情,风刀霜剑,远处我心依旧漂游。
“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谭嗣同怀着一颗渴望到达美好远方的心高喊“无有死者无以图将来”的口号,带着“有之,请自嗣同始”的气魄,将生命轻托于菜市口中,从此历史上又多了一座屹立不倒的丰碑。
远方很美,因为无限美好都可以在那里实现,只要跨过去,美丽便会为你所有;远方很苦,因为摆在眼前的会有重重障碍,每一株荆棘都可能弄得你遍体鳞伤,所以又有很多人因为畏缩终生只能做个“坐观垂钓者”,只能“徒有羡鱼情”罢了。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因为路上的荆棘而放弃远方的美好,空留遗憾呢?(总结远方)
想起花中君子——梅。寒风瑞雪骤然袭来,暗香源处是一株经典的梅花在风中摆动,与风雪殊死一搏。我们叹的不是她的美丽,而是她的勇气。她原可以在花苞里,温暖裹身酝酿甜蜜,在上帝的庇护下安然度过寒冬,可是她的梦在远方,她不愿在花苞里安逸睡去,她要闯,不管未来迎接她的是什么。(再次以梅为例阐述应到远方去)
有人说人生是一条船,那么我说,风浪可以劈破船身,可它消蚀不了船儿勇于驶向远方的决心。在浪花里,船身被打得闪光锃亮,但它仍会矢志不移地驶向远方。浪声鼓鼓,那是前进的号角;浪花叠叠,那时导航的旗帜。
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你我都是一条船,要知道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只有朝着未有人到达过的海域进发,我们才会有所发现,有所创造;一味沉溺于避风港的宁静,终将碌碌一生。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愿你我走得更远!
第二篇: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美国杂志曾在征答栏中刊登过这么一个题目:假如让你重新选择,你做什么?一位军界要人的回答,是去乡间开一个杂货铺;一位女部长的答案,是到哥斯达黎加的海滨经营一个小旅馆;一位市长的是改行当摄影;一位劳动部长是想做一家饮料公司的经理。几位商人的回答最是离奇:一位想变成;一位想成为一条狗。更有甚者,想退出人的世界,化为植物。其间也有一般百姓的回答,想做总统的,想做外交官的,想做面包师的,应有尽有。但是,很少有人想做现在的自己。
人有时非常矛盾。本来活得好好的,各方面的环境都不错,然而当事者却常常心存厌倦。对人类这种因的和缺少激情而的,有时是不能用来解释的。
我曾对住在森林公园的一对夫妻羡慕不已,因为公园里有清新的空气,有大片的杉树、竹林,有幽静的林间小道,有鸟语和花香。然而,当这对夫妇知道有人羡慕他们的住所时,却神情诧异。他们认为这儿没有多少值得观光和留恋的景致,远不如城市丰富有趣。
当时,我的是,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这对夫妇对这儿太熟悉了,花草树木,清风明月,在他们漫长的日子里,已不再有风景的含义,而是成为习以为常的东西。《幸福》杂志上的那些部长、商人及平民百姓们,之所以不愿做他们现在的自己,与住在森林公园的那对夫妇一样,是对长期的那片风景,已经习以为常,风景已不再成其为风景了。
在的旅途中,最糟糕的境遇往往不是贫困,不是厄运,而是精神和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过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甚至激怒过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这时,人就需要寻找另一片风景。
工作和中,我们知识,挣脱旧我,精神,净化,升华自己。其实,深究其根源,也是因为熟悉的地方已没有风景了。
议论文我是写不出来,不过我有一个观点可以让你参考一下,你要吗
厌倦了,无聊了,没有新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