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表述,你老婆和你的结婚是再婚行为。
再婚夫妻一方在再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未育的,在当时未经登记结婚的情况下生下一个子女的行为,的确违反了现行生育政策。在已接受了计生部门的处理并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后,依法登记结婚的,按现行生育政策,应该还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但问题是,再婚后的再生育政策,由各省市(自治区)制订,因此,要确认你和你老婆再生育一胎的行为(事实上是你老婆已先后生育过共计两个子女)是否合法,你可查阅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再生育政策,你可自行对照。如果经对照后,你认为自己是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可及时向当地计生部门提起再生育申请。记住,即使你符合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生育这一胎必须经过当地计生部门的批准,并取得《再生育证》,要不,你以后还会有麻烦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不的,现在政策放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