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7年上半年省直部门要全面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领域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及时更新和定期审查。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各地、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拟不公开的须说明理由;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选取若干地区、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围绕群众关切的重点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用1年左右时间,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二、创新政府系统决策运行监督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借鉴省交通运输厅四级决策监督运行机制,创新构建业务决策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决策过程监督,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梳理重要职权事项,采用内部交叉审核、专家组跟进、“双随机”监督抽查、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审批许可、重要行政执法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内部监督问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畅通线上线下监督渠道,对各类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追究问责。将阳光政务监督与优化政府工作运行有机融合,严格管权,正确用权,不断加强行政工作与廉政建设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努力实现效果与动机相统一。以部门和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依程序发布。各级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每年不少于1次。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和评估机制,对有关重大政务舆情要及时收集、报告,一旦出现情况,第一时间回应。完善民意汇集机制,通过征求意见、网民留言、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集中采访、新闻通稿等传统方式,积极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抓好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网上办事大厅、政务云平台建设,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建设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推进可开放政府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便民化应用。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和标准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加强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形成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推动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加强网上办事全程记录管理,建立政府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实现对网上办理、办结情况和服务满意度的即时性评价及综合效能监督。整合内、外网资源,全面公开政务信息,鼓励开通手机APP、短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实时精准推送政务信息。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