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运营权最长不超30年,特许经营可采取三种形式进行: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已建好项目的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前两项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第三项最长不超过8年。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冠名权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