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补助金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吗

2026年09月18日 08:28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标准是一样的,但是补助金包含的项目较多,一些项目是参加地方标准来执行的,就会有不一样的地方,如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誻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来制度的。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网友(2):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对你讲:
可能对你所提的“伤残军人”就是在2005年7月以前也是称谓“革命伤残军人”,随着国家实施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法规后,我们的名称为“残疾军人”。
抚恤金待遇在我国大部分省市是执行民政部标准抚恤金的(编制依据全国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就是2014年10月起的民政部新标准(底线标准)。因为民政部抚恤金标准(因战一级一年52360,等同于2013年度全国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明显低于经济发达的沿海发达城市以及直辖市,所以在沿海省市还有不同方式的增加,比如上海就有高达增加70%的增幅抚恤金,而广东、北京、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对于下岗、无业、农村等没有经济收入的残疾军人另外发放与当地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直接挂钩的优待(补助)金(一旦有了职业和养老金收入就会取消的),由于是依据“当地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优待(补助)金的编制依据的,那么各地“当地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不同而就不同了;上海、厦门有自己的抚恤金标准标准,他们的特点就是比民政部抚恤金标准要高,其次是不分农村城市。在职无业的抚恤金标准。

网友(3):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