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买的房子,政府征用还能要回来吗?

2026年09月17日 17:31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
很多人在解放前买的房子。后来都没有了,也有可以收回,或者一直属于自己的。
这个基本上要看政策了。

首先地契是没有用了。
解放后国家不承认任何地契,土地完全收归国有。不过有地契是个好事。必须保留。
其次,你买的房子有房产证吗。能证明房子是你的。
如果有的话,你还是可以要回来的。

还有你要问问看家里的大人了,是因为什么情况被迫从家里被赶出来的。
在解放后甚至文革中,很多种的原因房子被赶出来了。
如果是作为敌产,地主产业,或者因形势所迫主动上交的。这些都不能归还了。
具体的房子被处理的方式你可以通过群众来信就当地的房地局咨询这套房子目前的产权情况和之前的处理情况。如果是被处理过的就要不回来了,如果没有被处理过产权还是属于你的,就还有些些希望。

还有要看房子现在的使用情况。
如果在确定房子还是你,没有被处理过的情况下。房子的现在的主人是普通群众居住的话,要回来的可能性也就非常低了。安置这些拥有使用权的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如果是国有单位占有着,那情况就会明朗很多。

最后,即使以上2点都通过了,还要看当时的产权人的继承人的关系。
如果继承人太多,太复杂。也必须全部继承人都在场,能够有足够的证明证明自己有继承权的情况下才可以把房子还给你们。

好吧听着挺复杂,其实这个属于落实政策办公室的责任。你找到当地的,房子所在地的政府,有专门管历史遗留问题的落实政策办公室,向他们咨询。如果找不到,就直接用群众来信的方式挂号发往当地政府,让他们层层转往有关部门。

如果房子的继承人有海外关系的,也可以通过当地的【统战部】来咨询解决这个问题。
统战部也有专门的落实政策部门,办事效率比地方政府的落政办高效。

如果你觉得还是太复杂。
那还有孤注一掷的办法。
就是把你手头拥有的所有的证据,向地方法院起诉地方房地局,要求收回自己的合法产权法。
不过这个办法效果未必好。还是不得已不要尝试。

网友(2):

你也说了,是解放前那时候没有私有制,都是国家的,全部清零后才有现在的改革,你不可能要得回来

网友(3):

不是70年产权吗?能的吧。手续齐全的话。不过也该是危房了吧。拆迁有安置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