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来试试看。
在家五戒之不杀生戒的有5种戒相,而戒相就是犯戒与否的标准。这5种戒相是1,有情生物出现 2,知道是有情生物 3,杀意 4,杀的行动 5,该生物的死亡。必须这5个条件成立才算犯戒。
其实您的问题在第1以及第2戒相,什么是有情生物?什么是无情生物?在下的理解是有情生物是拥有‘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以及大脑的生物,譬如说动物,鸟类,人类,某些海底生物。按照现今的科学说明植物也属于动物类,因为植物会生长,但在佛教观点来说,这是无情生物。 昆虫则因人而异,但在下理解为有情生物,因为有些昆虫有六根,一部分也可以,譬如说蚊子,蚯蚓等等。
但细菌是有情生物吗?在下不认为是,因为细菌虽然能繁殖,但细菌并没有单独自我意识。细胞也是,除非它们整合成为大脑,这是有自我意识。微生物也是,它们肉眼看不到,而且生存能力和自我意识是不同的,它们拥有生存能力。
从历史年代来说,佛陀时代的科学也没有这么进步,除了肉眼能分辨的有情或者无情生物之外,能看到微生物还是细菌吗?
再回到戒律,第3条戒相‘杀意’。在一个适者生存的时代,为了生存而杀。您能指责老虎残暴吗?您能指责鲨鱼凶残吗?这是自然生态定律。喝水的目的就是为了生存,就算有一些肉眼看不到的微生物。再来是为了‘生存’,而不是只为了‘杀’,所以过程当中是没有杀意的存在。
您说的对,戒律的范围都是在于‘人’的范围,包括人的认知,人的生态,人的习惯以及人的性格。佛陀制定戒律的出发点就是为了那些比丘,宏观来说就是‘人’的立场。佛陀前世舍身喂虎,的确是一个伟大的事迹,但老虎属于肉眼看得见,属于有情生物。佛陀要拯救众生,但众生限定于‘动物类以及人类’,也就是有情众生。微生物以及细菌属于生物类,但并不等同生物类一定会有‘自我意识’。您是否看过本生故事中,佛陀拯救一颗石头呢?还是佛陀拯救一颗树?
肉眼看不到的,不算杀生
如果是佛就不可以喝,因为佛的眼睛看的到细菌
所以佛特别强调,一般大众肉眼见不到,不犯
生病一定要吃药,水也要喝
犯戒有四个主要条件,第一,是发心,出发点就是要杀死对方的心态.第二.寻方便,比如准备凶器,付诸行动.第三,断彼命,就是确定杀死.第四.杀后不悔.这里面又分上,中,下.三品,不是简单就说完整的.
舍身喂虎,是舍弃自己的利益,来帮助别人,所以根本不算杀生,和见义勇为一样.
要先念经,才能喝.以上佛经有释义
不是故意或有意识的行为,不算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