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方燕律师。 谢谢你为我解答,现在我还有些问题不清楚需向你请教。
1.由于预定开工时间在即,签订合同前我们只提供了一二层建筑平面图,结构图及其它详图保证在下部工作施工前提交。现在提供的建筑平面图只是让施工方对待建房的平面布局和结构形式有一定了解。请问我在后期提供的图纸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2.从施工至今(一层板面砼浇灌完)出现了太多的质量问题和不按图施工,家人与其勾通,交流均没有效果,一直保持着我行我素的做事。鉴于此情况,我们全家人商量决定,不能让其再继续我家的房屋建设工作。请问我们现在提出解除合同算违约吗?3.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实在太多,过程中有过口舌之争,听对方的意思,如果现在解除合同让其退出。在已做工程结算上恐难达成共识。我方为考虑工程能尽快完成,在已按合同支付(总工价的百分之三十)的基础上再补二至三千元。总工价约四万七千元。请问若双方不能搭成一至意见我方是否可以另请别人继续施工或我方可否提请申诉?急急急急啊!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