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但实际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以实际经常居住地为主,住院除外
可以这么说,比如对法院管辖(到法院起诉、应诉这种)是看原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的话,按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经常居住地是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你户口迁到学校,住所地就是学校啦但是你的籍贯是不会变的。
那你就是属于学校所属地公安局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