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的电热水器非人为损坏,房客是否要赔全额?

我现在租了一个房子,住差不多半年了,结果有天电热水器不停地漏水,于是我叫房东来修,房东就自己拆开弄,结果还是会漏,而且变得更严重,一启动电源,房子就跳电,于是必须换新的,没想到房东却说要我付全部责任,因为他说是我操作不当,没有手动排气,但是以前我家的都是自动排气,我根本不知道有所谓的自动排气,而且一开始房东也没给我说明书也没告知我要注意,结果房东却说这是常识。因为当初有签所谓的电器合同,现在房东就是硬要我陪他一台新的,但是我的租约只剩下半年,没道理赔全额给他,而且他的家电也超过五年以上了(房东说他的电热水器是高档品牌,可以用二十年以上),请问我现在是否要赔偿?或是只需赔偿部分金额就可以
2026年09月23日 00:11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参见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里面是否有对此家用电器的使用注意,以及出现损坏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一般都是由房东负责维修和更换的,在你没有明显、故意造成损坏的前提下,你是不用对此进行赔偿的。
2、他在对热水器的使用上面没有明确的告示使用注意事项,而只是他认为的常识问题,是无法站住脚的,对此说法你可以不予理睬。
3、对于热水器此类家用电器不存在高档品牌就可以使用二十年以上的说法,就算是连接的软管煤气公司也会要求在2-3年好的金属软管5年以上必须更换得。
4、对于此类的赔偿你完全没有责任,建议可以协商,对于新购置的热水器出资部分,但绝不是赔偿(性质完全不同)。毕竟你还是要租下去的。

如果房东采取无理取闹的方式,建议你也可以强硬一点

个人猜想:1、他租给你房子一定没有到相关部门进行租赁合同登记,此类的租赁活动并不受法律保护。

网友(2):

你是一个很正直的人,呵呵,。。。。不可能全额赔,厚道点象征性的赔点就可以了,不赔也在理的,告诉他觉得不行就让他去法院告吧,民事的事没有真理,谁强势谁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