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一套房子,奶奶去世了,我们全家当时都一致同意把房子留给我这个孙子,现在我有一个叔叔不同意了,

房子是公产的,我叔叔说房子的户口里也有他,所以他要求多分,我现在想问问,因为房子的户口有他,他可以多分么?二,如果在法律上明确这个房子我爷爷给我,如果是给我的因为涉及到户口问题,我占有房屋产权多少呢 ?谢谢各位朋友了
2026年09月25日 22:47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公产房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政府或者单位的房子,不存在分房继承的问题,政府或单位有权收回房产。

2、如果是共有产权,那么按照共有产权人的份额来继承。但是,可以明确的是,你爷爷的决定不成立,必须你爷爷的孩子们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给你。

3、由于你的问题不详细,无法计算你的份额。如果是公产房,那么你们根本没有产权。

网友(2):

如果你爷爷就是把继承权给你(必须是经过公证的书面遗嘱)谁也没办法,因为你爷爷还在,就算你爷爷不在了,如果有经过公证的遗嘱,他们也改变不了。要是分,那就人人有份了,轮到你恐怕也没多少了。

网友(3):

如果是公产房,你只能是继续承租。
和户口没有关系,你的户口在否他的户口在否都无关。
如果走法律继承,除非是你父亲已经过世了,否则轮不到你继承任何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