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笼捕鱼违法吗

2026年09月18日 18:47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地笼捕鱼违法吗
1、地笼捕鱼违法。使用地笼捕鱼属于国家禁止的行为,会被相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地笼属于禁渔工具,国家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特别是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间,使用地笼违法捕鱼,会被没收渔具,同时还会处以五万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为故意。

网友(2):

属于违法行为。地笼网是一种隐蔽捕鱼工具,不管鱼的大小,一旦游进网笼里就游不出来,由于地笼网目过小,不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对水域的生态系统破坏很大。并且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


网友(3):

这个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案例
近日,泾县法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管制三个月,并没收扣押在案的3条地笼网。
案情回顾
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7月19日17时许,被告人王某在青弋江泾县黄村镇安吴村样三组水域内投放3条地笼网用于捕捞水产品。
次日5时许,王某在上述“地笼”投放地点收获约2斤鲫鱼,并将渔获物带回家中食用。同年7月21日17时许,王某再次在相同水域投放该3条地笼网时,被泾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查获3条地笼网。
经认定,王某使用的捕捞工具属于禁用渔具。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涉案工具地笼网3条予以扣押。
8月17日,侦查人员依法传唤被告人王某至泾县公安局,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