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居民李全1999年3月2日将私有房产卖给本市居民刘军。本年3月5日李全和刘军一同到房产交易处办理了产权过
某市居民李全1999年3月2日将私有房产卖给本市居民刘军。本年3月5日李全和刘军一同到房产交易处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并依法缴纳了规定费和契税后,李全将房屋交给刘军。刘军亦将房款付清,当5月19日刘军持有关证件去该市房产登记机关申请权属登记时,市房管局产权处却通知刘军,告之该房产以被查封,无法进行房产产权转移登记。 产权处不能进行登记的原因是由于李全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被诉至所在区人民法院,原告要求法院对原为李全所有的房产进行财产保全,法院依据原告的申请作出了查封该处房屋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市房管局协助执行这一裁定。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例问题: 1)刘军是否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为什么? 2)该市房管局产权处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3)本案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