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资源量的分级,应按以下4项内容进行分析和确定:勘查阶段;水文地质研究程度;地下水资源量研究程度;开采技术经济条件研究程度。勘查研究程度的不同决定了地下水资源量的级别及应用范围。 根据勘查研究程度的不同,允许开采量划分为5级,分别用大写的英文A、B、C、D、E 5个字符华表;尚难利用的资源可分为3级,分别用英文字符Cd、Dd、Ed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