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要被罚款的。想要不被罚款,除非是注销以前的工商执照,再重新办理一个工商执照,并在取得执照起30天内去办理税务登记。现在办理会被罚款。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你这种情况处罚不会太厉害的。我将有关条款提供给您,请自己好好看看。另外你是哪个省市的?现在营业税的起征点大多已经提高到20000了,估计按你的经营情况是达不到起征点的。建议你跟管片的税管员好好沟通沟通。
《征管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就算一些小型个体户没有去办税务登记,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去进行处罚。那么建议你注销了现在这个营业执照,重新办一个营业执照算了。 交2000
1、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应办理税务登记,如果超期未办理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2、但是个体户的超过50元的罚款就要走一般处罚程序,所以税务机关对个体户的罚款一般都在50元以下,但是各地的税务机关的处罚尺度是不一样的,建议可以先到税务机关去咨询一下;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十四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57号)规定:
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内容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只向一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明文件。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工作范围包括两家税务机关共同管辖的纳税人新办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违章处理以及其他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三、工作规程
……
(四)违章处理:纳税人有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行为的,由发现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并通知另一家税务机关,另一家税务机关不再进行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应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对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有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行为的,由发现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并通知另一家税务机关,另一家税务机关不再进行处罚。
1、一般情况下,执照下来,30天内要去税务登记证;
2、去国税或地税办理都可以,是联合办税的、
3、需要提交资料:
1)、执照
2)、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
4)、公章
5)、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
6)、公司章程
7)、如果有实缴资本,提供出资证明
4、小规模,可以直接网上申报,零申报
5、去银行办对公要提交的资料
1)、执照
2)、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
4)、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
6)、公司章程(有些银行不需要提供)
7)、如果有实缴资本,提供出资证明
这个问题你可以打电话到工商局质询一下
拿你拿营业执照直接去工商所换新执照就行了,现在三证合一了,到时候给你的营业执照就包含了税务登记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因此,对该行为是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具体金额看当地税收机关的自由裁量。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对于逾期未去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根据该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罚款最高是是2000块。
办税务登记证,去当地县区级的地税局以及国税局。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