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缴纳吗?否则不予报销?

2026年09月27日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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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农村合作医疗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缴纳吗,否则不予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在实行的初期,各地的确有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规定。但对于这种规定究竟合不合理,需要从农村的具体实际来考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从最初的规定来看,就是以家庭作为参保单位,按照家庭人口进行缴纳。

但是随着 社会 经济形势的发展,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方式,越来也不适应我国 社会 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农村中很多家庭,由于有部分人口到外地打工,在外地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也包含了医疗保险,这样就造成了重复参保,但是重复参保又不能重复享受医疗报销待遇,这不但严重挫伤了农民缴纳新农合的积极性,同时还增加财政的补助负担。

为了更好地理顺我国的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建立起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制度,2016年1月,国务院发出了国发(2016)3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将过去农村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建立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根据(2016)3号文件的规定,对参保对象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即进城务工的农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避免重复参保首次被公开提出。这就意味着新农合规定的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参保的规定被废止,这也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政策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全国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制度进度不一,还没有建立的地区,仍然实行新农合参保制度,乡村干部还是要求按照家庭为单位进行参保,而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地方,不会再有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规定。

综上所述,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和在新农合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各地都是按照家庭为单位进行参保的,但是从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后,以家庭我单为参保的规定得到了纠正,现在各地都是按照个人自愿参保的方式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其实以家庭为单位缴纳保费是一种捆绑参保现象,我认为是不合适的。职工参加医保也只是个人,农村合作医疗也不应该采取捆绑的方式。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农民生活水平不高,甚至脱贫不久,有选择的参保可以减轻家庭生活压力,如果采取全家人捆绑参保就勉为其难了。政策的制定者,站在你的立场上,你可能觉得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可是你想没想过那些刚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农民承受能力?既然是一项利民的政策,就应该把事情办好,真正解决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是减轻农民负担,而不是增加负担。对确实有困难的农民,政府应该给予补贴和辅助,让农民都看得起病,不要再因为因病返贫。

楼主你好,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正常缴纳吗?否则不予报销。很多人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说自己通过村委会去缴纳这个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费用,那么它的征收目标就是全家人共同征收,如果有一个人不参保,那么他给出的理由就是否则不予报销,确实在前几年有这样的情况存在,这主要因素是因为想要全覆盖所有人群的这个医保参保的这样的一个标准。

其实近几年已经有不再这样的提法了,也就是说我们参加新农合完全是不需要通过你的村委会去缴纳医保费用,直接通过银行完成相应的交费就可以了,大概每年在两三百块钱左右每个人交每个人的费用,所以说并不需要全家人来统一征收,所以相对来说这个问题是已经有所改变,但是基本上很多在之前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已经形成了缴费习惯,所以说基本上也是达到了全民覆盖的这样的一个标准。

至于所说的,如果全家人不参保,那么就不予报销,这是子虚乌有不存在的,我们缴费确实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只要是你正常参保,那么对于你个人来说,你个人享受,个人的缴费,你的缴费,也对于你的家人来说不能够正常的享受,所以说是不存在家里有人不缴纳这个新农合,就不能报销这样的情形,这个完全是不存在的,所以说大家完全是可以放心。

是这样的,新农合的缴费在早几年的时候,农村都是通过村委会上门来统一征收的,这样也是为了让农村所有家庭成员都纳入新农合的保障范围。不过,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现在新农合也称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那么不再像过去一样家庭成员一起来缴费,而是根据个人的意愿去缴纳。

事实上,以家庭为单位来缴纳新农合,本身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因为现在农村很多人都在外面务工,由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保,完全可以享受打工所在地的医保待遇,没有必要再在老家重复缴纳新农合,因为医保待遇只能享受其中一份。

因此,新农合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缴纳,否则不予报销,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现在农民们完全可以自己去缴纳新农合,只要及时缴纳了新农合,都是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报销时也不会看你的家庭情况。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农村医疗和养老应当全家通交,做到医有所报,老有所领,实行全家统交,国内通行,因为这是工资的时代,
希望把工分制年代现每月只领百多元又年老体弱群体加一点,力求吃得饱穿得暖就行了,但岁月还是让一大批人永远安静。

以什么为单位交,咱们不懂啊,反正就是,农村的有村里老大,厂子里的,有有厂子里的老大,你城市的老百姓,一定还有你们当地的老大,他们都会想办法通知人们该交什么钱,该干啥。是这样吗各位?

和老百姓没有什么关系吧?让干嘛就干嘛就完了!

要求不是这样的,谁交谁有病就给谁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