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递交辞职申请,想早点离开公司

我于2015.4.30递交辞职报告,公司领导已同意离职,还没有办离职手续。我想在2015.5.8(最后一天上班)离开公司,但是公司规定30天之后才可以离开,也就是5月30号。如果我一定要在5.8号那天离开,会有什么后果?可以和公司协商吗?需要缴违约金吗?专业人士请回答,谢谢!离职证明还会开吗?我11号要去新公司上班,社保和公积金怎么办?
2026年09月20日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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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没有什么违约金,只是没有工资而已,你可以去协商的嘛,如果不行你又想走,只能没有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