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警察被当地派出所带走然后又带到公安局已经一天多了公安局什么都没有告诉家属 要是被打的警察构不成

打警察被当地派出所带走然后又带到公安局已经一天多了公安局什么都没有告诉家属 要是被打的警察构不成轻伤会怎么判 要是构成伤害又会怎么判?
2026年09月26日 00:25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 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只要警察受到的损失构成轻微伤,就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 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警察受到的损失构成轻伤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友(2):

警察执行公务时,打伤警察,一般构成妨碍公务罪,3年以下刑期。构不成伤害的判得轻点,半年左右吧!情节非常轻微的也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