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教师职业资格证条例 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一般这样的人是不会被录取了,有犯罪记录的话,会跟着档案一辈子,虽然没找到相关法律说犯罪就吊销教师资格证,但是没有学校会招聘有犯罪记录的教师。再者,故意杀人罪出狱之后也基本都快到退休年龄了。
教师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