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100元,就是-100,再去花200元找回它,就是-300了。
傻瓜才会那样做!
我愿意~ 因为我不想有种失去的感觉
可是,相似的事情却在人生中不断发生。做错了一件事,明知自己有问题,却*也不肯认 错,反而花加倍的时间来找藉口,让别人对自己的印象大打折扣。被人骂了一句话,却花了无数时间难过,道理相同。为一件事情发火,不惜损人不利已,不惜血本,不惜时间, 只为报复,不也一样无聊? 失去一个人的感情,明知一切已无法挽回,却还是那么伤心,而且一伤心就是好几年,还 要借酒浇愁,形销骨立。其实这样一点用也没有,只是损失更多。
——做人,干吗为难自己?!
如果那100块前没有任何意义的话``我想不会``
I do.至少自己卑出去嘅,吾会觉得吾平衡.吾见佐嘅会觉得失去佐吾应该失去嘅野.宁愿自己放弃,都不要失去嘅感觉.至少比种成就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