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父亲有订下遗嘱,那么就尊重遗嘱,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2、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也就是说你的继母没有你父亲的财产继承权。
3、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等权利,同居二人终止关系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如果你继母和你父亲生的孩子,与你有同样的继承权。如果不是你父亲的孩子,没有继承权。
4、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证明归一方的所有的,归产权人所有,不能证明的平均分割。 所以你继母的财产和你父亲的财产是属于他们各自的,你对你继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归你,如果没有遗嘱和另一个子女的话
如果没有遗嘱明确表示财产不给你,那么你都会获得财产的继承权。
肯定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