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新婚姻法已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你们在一起生活只能算同居关系。但是因为你们两个有孩子,你可以 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他父亲承担抚养费。
一起生活10年,说明你们是在1994年以年一起生活的,94年之前可以认定事实婚姻,94年后才叫同居,才不受法律保护。你所说的女方属于重婚,你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认定女方犯重婚罪,并且因为你们育有两子女,可以要求她赔偿且支付对两孩子的抚养费用。
向他们这种属于事实婚姻,虽然没有到民政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也算是夫妻了。女方应在与另一男子结婚前把婚姻关系处理好。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去诉讼离婚。特别注意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栏
像这种没有领结婚证有孩子的情况 还不受法律保护, 结婚证就是保护的婚姻的基础,没有结婚证女方起诉男方,有可能女方会胜诉。
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