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比:步行:摩托车=4:44=1:11
全程:1+(11-1)/2+1=7份
每份:28/7=4(千米)
乙步行了:4/4=1(小时)
分析:设乙步行了x小时。
乙步行的距离是:4x(km)
乙乘车的距离是:28-4x(km)
乙乘车的时间(也是丙步行的时间)是:(28-4x)/44(小时)
丙步行的距离是:[(28-4x)/44]×4(km)
丙乘车的距离是:28-[(28-4x)/44]×4(km)
丙乘车的时间是:{28-[(28-4x)/44]×4}/44(小时)
乙步行的时间+乙乘车的时间=丙步行的时间+丙乘车的时间
解:设乙步行了x小时。
依题意和已知,有:
x+(28-4x)/44=(28-4x)/44+{28-[(28-4x)/44]×4}/44
x={28-[(7-x)/11]×4}/44
44x=28-[(7-x)/11]×4
176x=112-(7-x)/11
1936x=1232-7+x
1935x=1225
x=245/387(小时)
x≈0.6331小时
答:乙步行了约0.6331小时。
解:设乙坐车的时间为t小时
那么乙步行的距离=28-44t千米
甲放下乙后,甲丙之间距离=44t-4t=40t
甲丙相遇用的时间=40t/(44+4)=5t/6
丙一共步行4×(t+5t/6)=22t/3千米
丙坐车的时间=(28-22t/3)/44
根据题意列方程
5/6t+(28-22t/3)/44=(28-44t)/4
t=6/11小时
乙步行的时间=(28-44×6/11)/4=4/4=1小时
算术法要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