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其可以少分或不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问题要具体看看了。某些地方的法院会认为,离婚前的财产转移应该是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侵占另一方的财产,但是如果是转移至双方的子女手中,可能不会认为这种行为有损对方利益,毕竟子女都是自己所生的。
但也有一些地方会认为,这种转移行为不应该考虑对象,只要发生转移行为就要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没有一个很确定的答案,要看各地法院。
虽然是这样,但是一般都认为需要重新分割,只有少数是不分割的
只要可以证明确实是在你不明知的情况下故意转移的,就可以要求分割,不过要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
涉嫌转移财产,可以判定无效行为,也就是转移财产无效,依旧是其个人财产,当然可以分割。欢迎交流,QQ246450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