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给人家工资了。即使只做一天,也得给人家结算工资,这是起码的常识。我们得抛开原有的一些观念,比如未经同意辞职不给工资之类的,如果对方的离职给你造成了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对方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你没有任何理由克扣其工资!否则可能面临追究!
工资是必须的给的,因为她在你这上班了,如果你觉得她突然辞职,给你造成了损失,你可以先找她协商下,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
工资是要给的,劳动部门是支持劳动者的,当然你也可以追究他突然离职给你带来的损失,这个劳动部门是支持用人单位的
毕竟人家是付出劳动了,工资应该给,但是由于她突然离职而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她赔偿,或直接在她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