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和你弟弟是第一继承人。继母无权分割。依据如下:
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五项,其中第一项就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法条表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永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共同生活多长时间,都不会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
如果你父亲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配偶50%,其他继承人均分。即:继母50% 、你和弟弟各25% (如果爷爷或奶奶还在世,他们也有继承权)
由你继母、你和你弟弟三方平分!不可能由你与你弟弟单独继承的!这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法)
你和你弟弟是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继母也是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你们兄弟和你继母依法平均继承该房屋,每人占有三分之一的份额。
有,你们同属于第一继承人,在你们父亲立遗嘱的情况下,则依遗嘱办事,若无此前提,则按法定程序走,并由其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