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由上级部门重新做出认定结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书,或重新做出认定结论。2、工伤认定决定载明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过了期限就不行了。改为行政诉讼。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六条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