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里的广告费该归谁?

2026年09月25日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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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小区电梯里的广告费该归业主所拥有,这主要还是根据《物权法》当中所做出的规定,小区的业主对于所购买的房屋是享有专有的使用权,当然这当中也是包括有电梯的,所以在这过程当中产生的利益应该是由业主所有。

一、小区电梯里的广告费该归谁?
      小区电梯里的广告费该归业主所拥有,对于小区电梯广告费归谁所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小区电梯的使用权和收益都应该归于业主。
      同时,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管公司无权擅自处分建造物共有部分的使用权,物管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如果业主不同意,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广告进入小区电梯。
      《民法》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 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在自家电梯内部会有一些小广告,这些小广告的一些费用应当是由谁来拥有的话,是需要根据我们国家的《物权法》所做出规定的。通常情况下是谁拥有或者说享有使用权,那么就能够拥有这些利益,业主是享有的。

网友(2):

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首先电梯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其次凡是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所获得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都属于业主共有。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