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籍贯是山东德州的,现在结婚后在青岛胶南买了房子,要把户口迁到新房子所在地,需要出示户籍证明,在老

2026年09月25日 08:53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问:我籍贯是山东德州的,现在结婚后在青岛胶南买了房子,要把户口迁到新房子所在地,需要出示户籍证明,在老家办了户籍证明后,现在给迁户口的户籍管理所说是户籍证明上的章不清楚(能看清是什么部门给盖得章,就是盖得轻),不能办理,我想问问,有因为章盖得轻不能办理业务的规定吗??急急急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你好,结婚不一定需要迁户口。 法律并未规定,男女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前后,必须将户口迁移到一起。是否需要迁移,取决于双方的共识或需要。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