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计划到瑞典与丈夫、妻子、同居伴侣或者孩子或者其他近亲属长期居住,应当在动身去瑞典以前申请居留许可。决定与家人定居在瑞典申请者在瑞典驻华大使馆申请居留许可。在交完材料以后大使馆将安排谈话。
⑴ 两套填写并签名的申请表。
⑵ 两套填写并签名的家庭具体情况表。
⑶ 两张近期(6个月内)护照照片。
⑷ 两张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只接受由护照持有者签名的护照。
⑸ 中英文对照的结婚证公证书及其复印件。如果曾在瑞典结婚,请提供瑞典结婚证的复印件两份。
⑹ 如婚姻状况为离婚,应提供中英文对照的无再婚登记记录证明公证书及其复印件。未婚,请提供中英文对照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⑺ 户口簿的公证书(中英文原件及复印件)。
⑻ 丈夫/妻子/同居伴侣护照的身份页的复印件两份。
⑼ 税务局颁发的丈夫/妻子/同居伴侣的身份证明(personbevis)两份。
⑽ 申请受理费,被拒签,使馆将不退还该费用。申请受理费为1525元人民币。瑞典使馆只接受以银行卡支付申请费用。只有在无法使用银行卡的情况下,才接受现金支付各类费用。
2、随父/母定居签证:18岁以下的孩子,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瑞典,孩子随同父亲/母亲定居瑞典。
⑴ 两套填写并签名的申请表。
⑵ 两套填写并签名的家庭具体情况表。
⑶ 三张近期(6个月年)护照照片,其中两张粘于申请表上,另一张随材料上交。
⑷ 两张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只接受由护照持有者签名的护照。
⑸ 中英文对照的出生证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⑹ 中英文对照的孩子抚养权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⑺ 孩子的父母中有一方留在中国,他/她应提供一封信(英文)证明其知道并同意孩子申请去瑞典这件事。
⑻ 户口簿的公证书(中英文原件及复印件)。
⑼ 父母(在瑞典)护照的身份页的复印件两份。
⑽ 税务局颁发的父母(在瑞典)的身份证明(personbevis)两份。
⑾ 申请受理费,被拒签,使馆将不退还该费用。18岁以下儿童申请受理费目前为760元人民币。瑞典使馆只接受以银行卡支付申请费用。只有在无法使用银行卡的情况下,才接受现金支付各类费用。
3、与亲属居住签证:计划到瑞典与孩子,父母(18岁以上的孩子)或其他亲属居住。
⑴ 两套填写并签名的申请表。
⑵ 两套填写并签名的家庭具体情况表。
⑶ 三张近期(6个月内)护照照片,其中两张粘于申请表上,另一张随材料上交。
⑷ 中英文对照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⑸ 户口簿的公证书(中英文原件及复印件)。
⑹ 父母,孩子或其他亲属(在瑞典)护照的身份页的复印件两份。
⑺ 税务局颁发的父母,孩子或其他亲属(在瑞典)的身份证明(personbevis)两份。
⑻ 其他表明您在哪些方面依靠您的孩子/父母/亲属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