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

2026年09月20日 18:4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父母去世后,遗产分别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由独生子女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2):

按你的表述,不一定,按法定继承一般是由独生子女继承的;但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则不一定是独生子女继承了。

网友(3):

不是,父母去世时,父母的父母还在世的话,那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母的父母有继承权,有遗嘱,没有给父母的父母(无劳动能力)保留份额,那么得扣除份额再按遗嘱继承。

网友(4):

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有权继承。
所以,房屋是否属于独生子女,还要看被继承人的父母是否还健在,如果也已经去世,还要看是否早于被继承人去世。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晚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情况将变得相当复杂。

网友(5):

不一定,如生前立有遗嘱以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