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后,房子买卖问题
现在有一套以爷爷名字的房子,是买的98优惠住房,当时是我家出钱买的,现在爷爷去世了,奶奶健在,有我爸爸和我姑姑2个子女,现在打算卖掉那套房子,我想问问怎么办手续比较合适,费用低,我咨询过中介的,他们说有20%的遗产税(好象还没开始征收吧,我上网查的应该是增值部分收的个人所得税吧),因为是5年住房,如果买卖没营业税,但是有人说必须要过户到一个继承人名上才能买卖,但是这样就是新证了,就要交营业税了,是不是必须这样呀?如果,现在家里打算我爸爸和我姑姑放弃继承自己的一部分,全交给我奶奶,由我奶奶进行交易,是不是也要先过户到我奶奶名字下呀?具体步骤怎么做好,费用低?这样不经过这套房子变成新证的过程?还有这套房子当时是我爸爸买的,是不是要去掉当时的购买额再算继承?当时买的是优惠价好象才1万左右,就只去掉1万吗?如果只有我奶奶继承的话,也必须先过户到我奶奶吗?性质和无子女不一样吗?还有卖房子的时候要拿20%的个人所得税吗?如果过户到我奶奶,我奶奶名下就只有这套房子,是不是可以免掉那20%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