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视遣返的原因及情节的轻重而定(像是非法打工、偷渡、人口贩运,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台湾法律上规定是3-5年内不得入境,当然这只是理论的观点。因为环顾世界各国,没有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法律规定当局"一定要"核准无前科的境外人士入境(何况被遣返者通常都有前科),不发给签证的事由有千百种,「无可奉告」也可以是一种拒绝的理由。而若从移民实务上来看,境管机关在办理境外人士入境审查时,其标准绝对要比法令规定更加严格千百倍,通常只要有遣返纪录,除非改朝换代,或是当初的违法犯罪行为被除罪化(例如:政治犯、宗教良心犯),否则要再申请进入该国,几乎是不可能。
有记录的话几乎是不可能了
基本就上了黑名单
除非有特殊理由和台湾当地企业什么作保
否则以后再申请是申请不了的
10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