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把你除名后不给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需承担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立即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支付损害赔偿。
劳动仲裁的时间在45—60天之间。
您好,单位除名应当有合法的理由,否则您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另外,单位除名,应当给予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否则劳动关系延续,您还是应当继续上班的,哪怕没有工作。
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赔偿。
纵横法律网 孙宏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