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放人,要看最后的补充侦查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第4款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理论上补充侦查最多也就2-3次,但他们补充侦查大多数原因不是证据不足,而是法院太忙了,想往后拖一拖,从批准逮捕的那一天起 基本上他们的证据就已经充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