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的观念是正确的吗?

2026年09月26日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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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个人认为不正确。既然立法,那么庶民与王子同罪,一个庶民和十个庶民都应该承担罪责。尤其是本着“法不责众”就胡作非为,认为自己可以逃过惩罚,是最应该惩罚的。

二战的时候,在德国有许多的普通民众成为了纳粹帮凶,看守集中营或者处死犹太人,他们也抱着法不责众的观念,大家都做,那么我做的也是对的;就算不对,也不会对我怎么样。这就能够成为伤害别人的借口吗?

历史上有个著名的心理实验,the milgram实验。组织者让实验者A控制不同强度的电流,并且告诉A,有另一个实验者B是被电流控制的答题者。一旦回答错误,A有权力不断升高电流强度,甚至达到可以致死的压强。

实验进行过程中,其实并没有人真的被电,但是A能不断听到录音中B的惨叫和哀求。可怕的是,还是有相当部分的A实验者选择继续升至最高压强,哪怕组织者一开始明确表示最高压强有致命危险。milgram实验证明的是人会有把错误归咎于别人身上的趋向,因为被实验者认为“反正这个指令不是我下的”、“责任不在我”、“我不过是个执行者”。

虽然不完全符合问题,但是不难看出,一旦认定法不责众,那么就会造成分散责任的认知,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吃着人血馒头做着犯罪的事。所以我认为立法上可以酌情,但是不能法不责众。

网友(2):

没错啊,因为责重的法一般就被撤销了。比如秦法。其实法不责众不太严谨。应该说法不责强。